敞棺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时间不定。按巫师择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择坟地,不举办葬礼。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时间不定。按巫师择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择坟地,不举办葬礼。
伊斯兰教“伊禅派”首领专称。源出波斯语。有“互助会”、“集团”或“他们”等之意。苏非派传入新疆后,用以专指其首领和导师,被认为是最接近真主的现世“圣人”。职位世袭,自称穆罕默德后裔。16世纪前期自中亚
元朝大臣。又作岳璘帖穆尔。畏兀儿人。唐回鹘国相※暾欲谷后裔,※仳俚伽帖木儿弟。初奉亦都护(国主号,意“幸福之主”)命赴蒙古汗廷,年15,以质子从成吉思汗征讨,多战功。精通畏兀儿文,奉命教皇弟斡赤斤诸王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人※张忻撰。此书旨在考释伊斯兰教本末:“以教天下万世”。收有不少汉文载籍中与伊斯兰教有关的记载。早佚。今存有其《自序》1篇,作于崇祯七年(1634),收入清人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见“蜀李书”(2366页)。
?—173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木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袭札萨克多罗贝勒。赐牧塔尔弼克哩叶库布尔。四十年(1701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
解放前海南岛五指山区黎族广泛保留的一种粗放耕作制度。通常每年农历正月选择地段,二三月间集众砍伐地段上的树木(砍枝留干)、杂草,待枝叶杂草晒干后便纵火焚烧,不翻土便以木棒戳穴点种,然后以竹木围篱,故名。
见“萧绰”(1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