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塞干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西。设一俟斤统辖,称拔塞干暾沙钵俟斤。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后,遂归附贺鲁。显庆二年(657),唐平定西突厥后,隶濛池都护阿史那步真治下,后归属昆陵都护阿史那弥射。龙朔二年(662),阿史那弥射为阿史那步真诬杀后,部众反唐,被海道行军大总管苏海政平定。参见“五弩失毕”(265页)。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西。设一俟斤统辖,称拔塞干暾沙钵俟斤。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后,遂归附贺鲁。显庆二年(657),唐平定西突厥后,隶濛池都护阿史那步真治下,后归属昆陵都护阿史那弥射。龙朔二年(662),阿史那弥射为阿史那步真诬杀后,部众反唐,被海道行军大总管苏海政平定。参见“五弩失毕”(265页)。
清代诗人、书画家。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善诗文、工书画。诗文效唐宋,书画崇尚宋米芾。著有《柳浪草》、《河干吟》、《云楼集》等。
书名。贾耽(730—805,字敦诗,沧州人)撰。10卷。书成于唐贞元(785—805)间。久佚。《新唐书·艺文志·地理类》著录其名。是书《地理志》末所载入四夷(周边各族及今邻国)之诸交通线路,当抄自《
见“劝龙晟”(398页)。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
见“阻午可汗”(1259页)。
北周大臣。字神庆。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北魏大臣宇文显和子。少聪敏、深沉有器量。北周初年,受业东观,颇涉经史。后因文州百姓暴动,应募从征,获都督职。以善射、有胆略为卫王宇文直赏识,引为左右。
藏语音译,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此称出现较早,据史载,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阐”的奴隶出现。至囊日松赞(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时,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且从单个奴隶的“阐”,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见“忽必烈”(14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