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又作德贝阔赞。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孙,※约松之子。生于雅隆旁塘。13岁父死,开始执政,共18年。在娘麦等地建寺8座,在江孜一带建谢嘎、江孜等5堡,对江孜一代的发展做出贡献。年30左右于娘若香波城(今江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西夏佛寺。景宗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7),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东兴建。内贮宋朝所赐大藏经,延请回鹘僧人,演绎经文译为番字(西夏文)。后为黄河水冲没。近年在遗址内发掘出有西夏特点的建筑材料。
书名。镇压侬智高起义的宋军副将余靖(1000—1064,字道安,广东韶州曲江人,汉族)撰。20卷。内容含诗、序、论、记、制诰、判词、表、启、杂文、墓志等几大类,为其平生所著,其中卷5收《大宋平蛮碑》、
见“夏河”(1848页)。
政权名。12世纪中期※喀喇汗王朝统治衰弱,宗教和地方势力发展,拥有“萨德尔·贾罕”(意为“世界之柱”)称号的世袭宗教家族出现于布哈拉,为一政治实体,具有“贵族城邦共和国”性质,史称“布尔罕王朝”。奠基
?—179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栋鄂氏。陕甘总督※永常子。乾隆六年(1741),授三等侍卫。十三年(1748),随提督岳钟琪征金川,获一等功,擢二等侍卫。十七年(1752),晋头等侍卫。十八年,
古族名。※戎的一支。居于晋南。周宣王三十六年(前792),曾与※条戎一起击败来伐之周师。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大燕皇帝安庆绪年号。757年正月至十月,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