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宣昌墓志铭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中宗神龙二年(706)刻制。1949年后出土于武威城南天梯山,拓片今存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志高约58厘米,广约57厘米。志文25行,行25字,正书。志盖中央为“大唐故政乐王墓志铭”9字,分3行书,篆文;周围作团花及云纹。志内记载吐谷浑可汗赐于志主人的封号等。为研究唐代吐谷浑的实物资料。参见“慕容宣昌”(2441页)。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中宗神龙二年(706)刻制。1949年后出土于武威城南天梯山,拓片今存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志高约58厘米,广约57厘米。志文25行,行25字,正书。志盖中央为“大唐故政乐王墓志铭”9字,分3行书,篆文;周围作团花及云纹。志内记载吐谷浑可汗赐于志主人的封号等。为研究唐代吐谷浑的实物资料。参见“慕容宣昌”(2441页)。
见“完颜宗峻”(1156页)。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见“和硕特南右翼末旗”(1453页)。
?—1553明代元江傣族首领。嘉靖二十五年(1546),杀侄元江土知府那宪,夺印,并封收因远驿印记。明遣镇巡官发兵讨之。二十九年(1550),密约交趾武文渊谋反,明遣兵征之,并拟改设流官,那鉴益纵兵劫
见“穿带壶”(1760页)。
见“小王子”(150页)。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见“乌尔衮”(333页)。
金宣宗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完颜珣年号。1222—1223,凡2年。
过去广西大瑶山瑶族信奉的主要神祗之一。传说教民种植五谷,故又称五谷之神。每村都有供奉,还有以一姓供奉的,有供奉于社庙中,有以石头为神像,供于大树下。一般每年阴历二、八月中某一天为祭日,由“师公”负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