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母思部
辽代部族名。又作胡母思山部、胡母思山蕃等。活动于今我国新疆与蒙古国交界处的北塔山一带。辽初,天赞三年(924),为辽所破,附辽,成辽属国(一说成辽部族)之一。向辽朝贡不定,有从征义务,但出兵无定额。辽于北面属国官中置该部诸官职以统之。辽代末年,在女真大军压力下,※耶律大石于保大四年(1124)自立为主,率众西走,在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谕,誓复辽朝大业,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势力大增,置官吏,立排甲,具器仗,整旅西行,后创建※西辽。
辽代部族名。又作胡母思山部、胡母思山蕃等。活动于今我国新疆与蒙古国交界处的北塔山一带。辽初,天赞三年(924),为辽所破,附辽,成辽属国(一说成辽部族)之一。向辽朝贡不定,有从征义务,但出兵无定额。辽于北面属国官中置该部诸官职以统之。辽代末年,在女真大军压力下,※耶律大石于保大四年(1124)自立为主,率众西走,在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谕,誓复辽朝大业,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势力大增,置官吏,立排甲,具器仗,整旅西行,后创建※西辽。
①见“耶律阿思”(1314页)。 ②见“阿斯”(1197页)。
部分壮族旧称。自称布土,亦称土佬,意为“土人”,或“土著僚人”。分布于今广西、云南等地。元、明、清时,滇东南有花土僚、白土僚、黑土僚之分。以农耕稻作、击铜鼓、椎髻跣足、嗜犬肉、行犬祭等为共同特征,部分
即“顺奴部”(1691页)。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中东乡所在地西约1.7公里的那淋屯台坡顶上。1962—1965年发现,1973年发掘。出土43件石铲,大部分通体磨光,切削面平整光滑。文化层的上部,有零星
即“安答”(902页)。
见“亦速里河卫”(874页)。
解放前锡伯族供奉之神。锡伯语,意谓“延续后代的娘娘神”。其形制是:用一条两丈多长丝绳,挂上小弓箭、布条小箭袋、小摇篮、背式骨(猪、羊膝拐骨)等物。平时将丝绳装入袋内,挂于上房西屋西北角。至除夕时始取出
见“罗苴子”(1416页)。
即“诺曷钵吐谷浑可汗”。参见“诺曷钵”(1332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