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里军民总管府
见“车里军民宣慰使司”(282页)。
见“车里军民宣慰使司”(282页)。
见“乌守尔”(334页)。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古地名。或称新国、中都城。高句骊国第三个都城。故址通说为今吉林省集安县城西侧山城子;在县城西北90华里处之板石岭发现《毋丘俭纪功碑》,故一说板石岭即丸都山,关马墙山城为其故址。高句骊山上王延优二年(1
见“伊希卡噶”(807页)。
傣语音译,意为“百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①民市的别称。包括官市结束后民间的自由贸易、月市(小市)等集市贸易以及贡使在馆驿与民间的贸易等,详“民市”(666页)、“月市”(373页)、 “贡市②”(993页)。 ②指被统治者禁止的私下贸易。中
见“述律平”(1348页)。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见“满五大”(2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