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别里沙”(1069页)。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
见“差地”(1761页)。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州源流考》改作富尔哈河,并说清代富尔哈河一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东流入辽吉善河,有富尔哈城;一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
1478—1529明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生于西藏山南泽当地方(一说生于安多)于泽当寺出家。16岁入色拉寺习修各种经典,先后拜贡钦·顿月贝旦、聂顿班觉隆珠、顿巴克珠等高僧为师,学习《波罗密多》、《量释
见“王珣”(202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兴年号。1042—?。
参见“八旗义学”(28页)。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