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7—1557明代藏传佛教萨迦派名僧。藏族。《增续正法源》佛教史(又称《宝天成教史》、《袞却伦珠佛教史》)作者。该书分两部,第一部为袞却伦珠所作,第二部为桑结彭措(1649—?)所作。全书228页
见“萧忽古”(1996页)。
藏语音译,意为“汉公主”。又写作藏汉复合词“贾萨公主”。藏史多用此指唐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参见“文成公主”(388页)、“金城公主”(1477页)。
见“平越府”(503页)。
见“熟女真”(2525页)。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明代四川东川军民府女土官。彝族。乌撒女知府※实卜长女。嫁东川土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为正妻。翁老夫故,于洪武二十年(1387)袭东川土知府(治今云南会泽县)。次年,以所管部众恃强据乌山路暴动。受责去职。二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见“旧土尔扈特南路汗旗”(5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