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尔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1759),受定边将军兆惠使者达克塔纳招抚,内附。次年,进京朝觐,授三等台吉,留居北京,隶蒙古正白旗。五十三年(1788),获世袭爵位。为居京“八回爵”之一。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1759),受定边将军兆惠使者达克塔纳招抚,内附。次年,进京朝觐,授三等台吉,留居北京,隶蒙古正白旗。五十三年(1788),获世袭爵位。为居京“八回爵”之一。
清末民初地方建置。位于辽河下游东岸,境域南北平均约90里,东西平均约80里。南与东南至盖平县界,东北至海城县界,西北至盘山县界。古为营州地。夏、商属青州。战国至汉属辽东郡。南北朝为后魏所据。隋入高句骊
见“据曲”(2039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旧时门巴族本教女巫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门巴族部分地区。多由久病痊愈者拜师学成。传说为“坎主”神的化身。一说平时忌肉类食物。作法时在神龛上供酒肉、酥油和粮食。于五指各拴一根彩线,根据线断或燃烧得是否整
见“耶律弘基”(1308页)。
东汉初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率众922人(《三国志·乌桓传》注引《魏书》作9千余人)附汉,至京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貂豹皮等物,受汉光武帝劳飨、厚赐,部分
见“崇寿寺”(2060页)。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藏语音译,“乃卡”是清代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管理珞巴族贸易事务的机构。亦有“货栈”之含义。“帕玉”指则拉岗宗“帕玉仲错”即十二个村落所在地的地域名,位于今米林县南部、纳玉河与雅鲁藏布江汇合处一带。乃卡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