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玛塔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盛逻皮”(2033页)。
渤海国末王※大諲譔世子。后唐清泰元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十七年,934,《东国通鉴》作天授九年,似误),率众数万(一作数万户)投高丽。高丽国太祖王建待之甚厚,赐姓名王继,附之宗籍,特授元甫,守白州(今称白
旧时裕固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于今甘肃省肃南县大河区的松木滩、红湾寺、东西柳沟一带,操西部裕固语。共有7个户族(裕固语称“的尔勤”):安帐(汉姓安)、帕勒坦(或称三潘,汉姓潘)、增斯恩(或称增柯斯,汉姓郑
?—1172金世宗朝起义军领袖之一。女真族。纳合氏。西北路人。大定十二年(1172)四月,河东、河北等路大饥荒,金廷仅发“所在开仓赈恤”一纸空文诏书,无实际救荒措施。遂与各地人民起义抗金。利用当地有利
即“毛南族”(360页)。
秦始皇南并百越时同西瓯人的一次战役。秦始皇二十九年(公元前218),秦朝发兵50万,分5路进攻岭南百越地(今广东,广西等地),以尉屠睢统领的一路屯兵于镡城(在今湖南、广西边境之越城岭,亦称始安岭),遇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即步行畋猎,亦称“打步行围”。清代为训练八旗官兵步行耐久而采用的一种狩猎方式。常例即于京郊空旷、山地行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春三月、秋九月、冬十二月,每季各畋猎3次。每次,八旗满洲、蒙古每佐
清卫拉特蒙古青海和顾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硕实汗第七子。驻牧青海和硕特右翼,为青海和硕特8台吉之一。顺治六年(1649),因助清军讨河西并招降西宁城,获赐“巴图尔额尔德尼岱青”号。为清外札
见“伏连筹”(7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