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米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宣统二年(1910),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立。衙署在驻藏大臣衙门之左,设督办1人,由联豫兼任,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兵备处以罗长䄎为总办,职责为督办指挥、整饬全藏军
见“披发”(1376页)。
即“慕容觊”(2438页)。
?—1690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巴图子。顺治十一年(1654),袭父牛录章京世职。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湖广靖州,败敌二千余。进兵至贵州,随清军破敌三万余。十六年,还师,由水路至江宁,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986—1004,凡19年。
即“笔写契”(1883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定立吐蕃管理制度,命7名官员专管畜牧业,称“七牧者”。据《德乌佛教史》载,此7官称及职责是:洛昂牧马、当巴牧牦牛、热卡牧山羊、卡尔巴牧绵羊、桂氏牧驴、恰氏牧狗、俄
佤语音译,“乌喂”意为“钱”,“阿布恩”是“妻子”。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对结婚聘礼的称呼。一般以水牛或黄牛计算,一头至数头不等,可以结婚时或结婚后交付,如在西盟的马散等村寨,聘礼一般不是婚前议,而是婚后
见“三受降城”(52页)。
十六国时期后燕、南燕将领。鲜卑慕容氏。初拜中垒将军,封桂林王。后燕建兴七年(392),从慕容垂败翟钊,迫钊走长子(今山西长子南)。南燕建平五年(404),奉慕容德命,充前锋随大都督慕容钟征桓玄,旋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