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见“阿里不哥”(1223页)。
清代西藏错那宗在门隅地区所置的税务机构。19世纪中叶设置。藏语音译,意为“税务所”。设所有两:一为勒布贡日措的麻玛村,称“勒粗康”,主要管理邦金、达巴及不丹等地过往客商的税;二为棒拉口附近的肖站,称“
参见“墨竹工卡”(2509页)。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亦称“檀君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创立于1909年。信奉朝鲜古代神话中的始祖神-檀君。它把世界分为三个等级:天主、人类及除人类以外的万物。并认为人们的智慧与天主没有什
?—1337元朝大臣。字君卿。畏兀尔人。赵国公爱全之子。幼事北平王那木罕,以功授石城县达鲁花赤。后为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潜邸宿卫,补东宫必阇赤(书史)。仁宗(1311——1320年在位)即位,拜监察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