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①见“耶律挞不也”(1326页)。②见“耶律阿思”(1314页)。
见“伯言儿”(1090页)。
见“耶律璟”(1304页)。
唐代东北部族名。以靺鞨※黑水部为核心发展形成。下分16部,已知有黑水、思慕、郡利、窟说、莫曳皆、拂涅、虞娄、越喜、铁利、兀儿、胡独鹿等11部,余无考。《新唐书》称其地“南距渤海,北、东际于海,西抵室韦
见“昭礼可汗”(1648页)。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①水名。明有托温江,即今流经黑龙江省东部之汤旺河,为松花江左岸支流之一。 ②城站名。为通往奴儿干地方的明代海西东水陆城站之一。故址在今黑龙江汤原境内汤旺河侧,屠寄《黑龙江舆图》称“固木纳城”。辽属五国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1),为术赤招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