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巫师的一种称呼。过去当地怒族人认为这种人不仅能给人驱鬼治病,还能到阴界去把失去的魂魄招回来,但也能摄取人的灵魂致死。所以有些人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发生过驱逐和杀害他们的事件。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巫师的一种称呼。过去当地怒族人认为这种人不仅能给人驱鬼治病,还能到阴界去把失去的魂魄招回来,但也能摄取人的灵魂致死。所以有些人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发生过驱逐和杀害他们的事件。
见“毕拉尔”(756页)。
明代蒙古太师、丞相的通称。蒙古语音译,意为“有权者”(复数)。指非成吉思汗家族的领主,即※赛特。拥有领地和属民,为※爱马克和※鄂托克的首领,并担任太师、丞相、宰桑等职务,故称为有权者。蒙古族当时实行氏
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萨克达氏。字云阁。光绪二年(1876)进士。由户部主事简平凉知府。三十一年(1905),由巩秦道擢青海办事大臣,直至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卒,谥勤僖。著有《大学衍义约
1902—1962蒙古族民间艺人和诗人。内蒙古哲里木盟扎鲁特旗回苏屯人。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自幼喜爱好来宝、说书。8岁入王府当奴隶。9岁被王爷作为“许愿”的供品,送入寺庙当喇嘛。曾三次潜逃,被捉回,1
见“达理札雅”(734页)。
1699—1748清高宗孝贤纯皇后。蒙古族。富察氏。察哈尔总管李荣保女。乾隆二年(1737)册为皇后,皇后恭俭,平居以通草绒为饰,不御珠翠。岁时以鹿羔毛绒制为荷包进皇上,仿先世关外遗制,示不忘本,皇上
参见“克勒克雅喇克伯克”(989页)。
古代东海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以葛纤维织成之布。《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卉服,絺葛之属”。孔颖达《尚书正义》也说:“卉服,葛越也,南方布名,用葛为之。”
亦称“卓戈纹”。台湾高山族人所织布名。高山族妇女用苧麻纤维纺成纱线,以“茜草”染上颜色,织时错杂鸟兽羽毛等,虽显粗厚,但十分美丽。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