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庞古蒲鲁虎
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翰林待制,开封府治中,大理卿。擢知河南府事,兼河南路副统军。贞祐四年(1216),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备御蒙古,同年,蒙古军攻潼关,御战,兵败战死。
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翰林待制,开封府治中,大理卿。擢知河南府事,兼河南路副统军。贞祐四年(1216),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备御蒙古,同年,蒙古军攻潼关,御战,兵败战死。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起止不详。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
1206—1271元朝大臣。字显道。西唐兀氏。夏献宗时(1223—1225)右丞相高良惠子。夏乾定三年(1225)举本国进士第。西夏亡,隐居贺兰山。元太宗访求河西贤者,因被推荐,太宗召见欲之,遽辞归。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见“江口县” (883页),“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1627页)。
见“徒河州”(1892页)。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书名。又名《真理的献礼》。宣扬伊斯兰教义的长诗。玉格乃克盲诗人阿赫马德(又译阿合买提)居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市)时撰。连同题跋诗共500余行。12世纪末或13世纪初成书,并以此诗献给当时喀什噶尔异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