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德
见“耶律喜隐”(1321页)。
见“耶律喜隐”(1321页)。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百姓给土司官寨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有背水、扫地、放牧、短程背运、传呼口信等,在中司官的指挥下,由寨首率当差百姓,每次每寨出7至9人,服役10天,1年3次。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吐蕃部落名。又作浑末。系由唐时随吐蕃贵族出征河陇地区的奴隶组成。《资治通鉴》载:“嗢末者,吐蕃之奴号也。吐蕃每发兵,其富室多以奴从,往往一家至十数人,由是吐蕃之众多。及论恐热作乱,奴多无主,遂相纠合为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见“内佐领”(307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圣宗※兴圣宫。是词尚作名号,《辽史·萧海瓈传》:“海瓈……继娶嘲瑰翁主。”
?—541高车国王。※穷奇孙,越居子。北魏正光五年(524),其父杀伊匐自立。东魏天平(534—537)中,父为堂兄弟(伊匐子)比适所杀。兴和(539—542)中,比适被柔然击败,不知所终,遂继立为王
见“布占泰”(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