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与※屯河卫同时建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道河流域。万历二十一年(1593)五月,神宗曾宴赏海西、安河等卫指挥歪卜等八十五名朝贡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与※屯河卫同时建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道河流域。万历二十一年(1593)五月,神宗曾宴赏海西、安河等卫指挥歪卜等八十五名朝贡者。
见“天山”(216页)。
见“阿苏特”(1207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塔城。有维吾尔等族村庄9处、12驿站、6卡伦,额鲁特部、察哈尔部10牛录、旧土尔扈特部14牛录、哈萨克柯勒依等4部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塔城左翼副都
见“乙失钵”(4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在长庆《唐蕃会盟碑》中有载,为赞普之“侍从官”或“近侍官”。此职在吐蕃囊日松赞时已有,在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兴佛诏书中亦列有此官职名称。
维吾尔语音译。又作噶勒察,系指可以买卖的奴仆。始出现于乾隆初年。时维吾尔族富户或买极贫之土尔扈特、和硕特人子女为家奴,或从境外私买奴婢;亦有官军将阵前所俘卖出为奴者。无任何政治地位,随时可转卖。新疆建
见“敕勒”(1983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