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为土官家婴儿喂奶,故名。一旦不服此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为土官家婴儿喂奶,故名。一旦不服此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喜和平安定的人”。他称撒梅、明朗。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路南、泸西、丘北、弥勒、陆良、罗平、宜良、武定等县和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即“沙卑城”(1128页)。
见“部族官”(1905页)。
见“麦力哥台吉”(958页)。
见“察合台”(2473页)。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清代蒙古东部地区驿道之一。从卜奎站(齐齐哈尔)西160里至蒙古境内哈代罕站,80里至绰罗站,120里至克尔苏台站,160里至哈沙图站,180里至诺水齐站,140里至伯里额尔格站,130里至奎逊布喇克站
柯尔克孜族传统的弹拨乐器。即三弦弹拨琴。据传,乃古柯尔克孜语“考奥吾孜”(意为“美丽的乐器”)的音变。琴身以红松等木制成,琴腹呈椭圆形,颈细而长,包括弦柱、指板、共鸣板及箱、码等部分,以羊肠丝或马尾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