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堂子”(2041页)。
即“寻阁劝”(932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
高句骊国第七世王遂成的谥号。遂成于汉质帝本初元年(146)继位,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卒,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见“必把锡鄂特罕”(633页)。
东汉时鄯善王。光武帝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与莎车王贤遣使向汉贡献,西域复通。二十一年(公元45年)与车师前王等共18国俱遣子入侍,献珍宝,请汉复置都护,以阻遏莎车之侵扰。未获允,侍子被遣还,乃致书
见“完颜承麟”(1159页)。
葬式之一。亦称火化。将死者以火焚化。迄今中国最早的火葬发现于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马家窑文化初期遗存,一些民族延续至今。火葬大致有三种情形:(1)因民族习俗行火葬。《荀子·大略篇》谓,“氐羌之虏也,不忧
辽代皇帝陵寝。即永庆陵,简称庆陵;庆陵又为永庆陵、永兴陵、永福陵的总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辽庆州城遗址北约十公里之山麓。此山辽代名庆云山,自东迤西葬有辽圣宗耶律隆绪、兴宗耶律宗真、道宗耶律洪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