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仓地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见“白土城”(597页)。
西藏地方政府设在拉萨北扎什地方的造币厂。宣统元年(1909),设置。铸有称“桑冈郭田”、“雪阿”、“格桑章噶”的银币和称作“噶启介”、“噶阿”“噶启松”的铜币。次年被驻藏大臣查封。同时另铸造称为“宣统
1901—1930革命烈士。畲族。福建惠安县人。1919年就读于厦门集美师范学校,后入泉州省立十一中,因参加学生运动,先后被开除。后又入明新师范,仍因组织学生反对不合理教育制度,被同学称为学潮健将。1
见“统军”(1785页)。
古城名。位于新疆特讷格尔(今阜康县治所)。乾隆二十八年(1763,一作二十四年,1759)置建,供驻兵屯田用。城周5里有奇(一作5里8分)。分设4门:东绥惠、西振武、南丽阳、北宁朔。初为特讷格尔州判驻
648—505北魏宗室。字宣明。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城阳王长寿次子。始继叔章武王太洛,及兄多侯卒,还袭父爵。以武艺著称,为北镇都大将。孝文帝时,拜外都大官,出为持节、都督河西诸军事
见“甫儿河卫”(1047页)。
见“和硕特北左翼旗”(1452页)。
党项首领、夏国王李德明第三妻。生子成嵬讹。德明死后,长妻卫慕氏所生子元昊袭位。夏广运元年(1034)卫慕氏被元昊毒死后,被立为太后,党项语音“兀泥”。
?-1631后金将领,十六大臣之一。满族。那穆都鲁氏。世居那穆都鲁(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附近),以地为氏。东海瓦尔喀人。原为绥芬路(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屯长。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努尔哈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