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儿忽台希怜秃
见“塔儿忽台”(2159页)。
见“塔儿忽台”(2159页)。
撒拉族早期猎具。俗称“炮挂”。制作简单:将一条羊毛绳对折约一臂长,中间对折处缝一块10厘米长短的扁圆形厚布,或用细羊毛线编织成。使用时,将石块放置布上,挥臂使劲旋转羊毛绳,至一定转速,猛然松开羊毛绳的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宋代抚水少数民族首领。水族。大中祥符九年(1016),以宜州(治今广西宜山县)官府克扣饥民口粮,举众反,攻宜州、融州(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界。率众依篁竹间,时出战斗,并据要冲以拒宜、融等州都巡检安抚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
见“乞合都”(123页)。
见“察合台”(247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喀勒达所。永乐四年(1406)正月设,以巴图布哈等为千百户。清代喀勒达山在珲春城(今吉林省珲春县)东80余里。
见“仡伶”(571页)。
吐蕃第八代赞普。系色赤赞普与纳吉洁莫西林雪玛之子。一说是时,从吐谷浑或尤古纳萨纳传入本教,自芒康(即乾宁)取得铠甲,遂以后藏娘若香波卡堡寨为基地。后与大臣洛昂达孜争权决斗,被杀身亡,使雅隆部落赞普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