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增·扎巴坚赞
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曾将宗喀巴遗体置于旃檀箧内,复供养于由数十升白银制成之灵塔中。建尊莫策寺,驻之,毕生专事讲经修行,习律仪等显密经论。圆寂于尊莫策寺。主要著作有《毗奈耶学处广论》等。
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曾将宗喀巴遗体置于旃檀箧内,复供养于由数十升白银制成之灵塔中。建尊莫策寺,驻之,毕生专事讲经修行,习律仪等显密经论。圆寂于尊莫策寺。主要著作有《毗奈耶学处广论》等。
1831—1861清朝皇帝。1850—1861年在位,年号咸丰。满族,爱新觉罗氏。宣宗※旻宁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被秘密立为皇储。三十年(1850),旻宁死,即皇位。即位后不久,即调向荣为广西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见“罗武”(1415页)。
河流名。亦称郭尔毕擦河、古尔巴齐河。位于东经119°附近。发源于外兴安岭。自北向南流入黑龙江后复向北流,会石勒喀河。原为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一条流程不长的中俄界河。故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当时条约规
见“萧兀纳”(199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见“北魏律令”(535页)。
清代后期布依族农民起义。因起义地点在贵州独山州丰宁上长官司(简称“上司”),故名。清咸丰四年(1854)初,布依族农民领袖杨元保之父因抗捐被捕入狱而死,当地农民奋起,共推其子斋教(白莲教教派之一)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