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圣宗改革

圣宗改革

契丹王朝中兴时期的改革。辽圣宗耶律隆绪是契丹王朝第六代皇帝,从982至1031年,在位50年,是统治时期最长的国君。这一时期,契丹王朝达到了鼎盛。在位期间,对内实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对原部族进行整顿,以所征服的民族与人口的增多,由以前的20部渐扩编成34部。新部族成员部分为原著帐奴隶和被俘人户,反映了劳动者身份的改变;还采取措施,释放奴隶,统和十三年(995)四月,“诏诸道民户应历以来胁从为部曲者,仍籍州县。”大力整顿吏治,任贤去邪,加强法制。统和元年(983),诏谕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副留守判官、诸道节度使判官、诸军事判官、录事参军等,“当执公方,毋得阿顺。诸县令佐如遇州官及朝使非理征求,毋或畏徇。恒加采听,以为(考核之)殿最。”太平六年(1026)“诏北南诸部廉察州县及石烈、弥里之官,不治者罢之。诏大小职官有贪暴残民者,立罢之,终身不录;其不廉直,虽处重任,即代之;能清勤自持者,在卑位亦当荐拔;其内族受赂,事发,与常人所犯同科。”法制建设有统和二十四年(1006)诏令:“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反映了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太平六年(1026)诏:“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动有司以达于朝,惟内族、外戚多恃恩行贿,以图苟免,如是则法废矣。自今贵戚以事被告,不以事之大小,并令所在官司按问。”史称“当时,更定法令凡数十事,多合人心;其用刑又能详慎。”是故“纲纪修举,吏多奉职,人重犯法”,形成一时盛况。这一时期,契丹还“用唐制”,始开科取士,对象主要是汉人。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放高举一人及第。”一般每年2—3人、最多统和二十年(1002),仅6人。“澶渊之盟”后,人数大增,统和二十四年(1006) 23人,后每年30—40人,最多太平五年(1025),72人。进一步加强了汉族贵族在统治集团中的成份与作用。(引均见《辽史》)改革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有人以为是契丹社会封建化的重要标志。

猜你喜欢

  • 色楞额

    ?—1887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字石友。世居东布特哈莽鼐屯(今黑龙江讷河县)。察哈尔副都统都尔通阿子。初随叔父盛京将军都兴阿,累官为记名副都统,赐号讷恩登额巴图鲁。光绪元年(1875),充

  • 专名制

    参见“通名制”(1968页)。

  • 桑杰敖德斯尔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 斡兀立海迷失

    见“海迷失”(1939页)。

  • 安抚处置使

    见“安抚使”(908页)。

  • 南女古

    “女古”,契丹语,意“金”。是为契丹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南女古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

  • 板屋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 移敌列

    即“移剌慥”(2066页)。

  •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旧城北门外。相传建于明初。实建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经乾隆、同治、光绪、民国年间多次重修和扩建。占地4000平方米。寺正门除阿拉伯文题名外,还悬有

  • 李寿

    300—343十六国时期成汉君主。338—343年在位。字武考。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太傅※李骧子。敏而好学,为堂兄李雄所重。成汉玉衡八年(318),拜前将军,督巴西军事,迁征东将军。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