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见“阿布都喇汗”(1231页)。
1911—1992中国现代契丹女真史专家。河北省乐亭县人,字玉书。1935年毕业于北平师范大学历史系。同年入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第一组工作,专攻辽金史。1939年任研究员。1940年被借聘到内
西夏储粮所在名。西夏常于产粮地及其附近修窖藏粮。如鸣沙州(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北)御仓有窖藏米百万石。
见“诺雷”(1953页)。
1798—1845清代侗戏创始人。贵州黎平县腊洞人。侗族。自幼启蒙识字,人称“土秀才”。后参加“老人议事会”,成为乡老。因受汉族戏曲影响,立志为侗族人民创立侗戏。30岁以后闭门谢客,潜心钻研侗歌。三年
1772—1826中国伊斯兰教北庄门宦创始人。经名豪木钗。甘肃东乡(今甘肃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出身农民家庭。幼时在清真寺念经,后在河州城(今甘肃临夏)八坊老王寺攻读阿拉伯文,学识出众。初在东乡地
1618—1680清朝大臣。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巴赖都尔莽奈子。崇德三年,(1638),随父攻明宁远,救父于战阵。七年(1642),袭父爵三等子。随军征明,败明军于密云,克易州、顺德,略山东临清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
?—1744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杜棱郡王色棱长子。雍正九年(1731),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奉命与贝子成衮札布率所部兵屯张家口外听调。
部落名。又译特凌古特、捷连乌特。俄国人又称之为“白喀尔木克”、“山区喀尔木克”。成吉思汗时期依附蒙古。后海都叛元,为所辖。明代隶瓦刺。清代前期从属准噶尔部。主要驻牧于叶尼塞河上游至鄂毕河上游的阿尔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