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巴奇
见“拉夫凯”(1367页)。
见“拉夫凯”(1367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清代诗人。字燕坡。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回族。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后入京应试不第。归里攻读、以教书为业。博学能文,从学者颇多。咸丰、同治间诸多名人多出其门下。工诗,作品多反映现实生活,对官
书编名。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即“东夏”(508页)。
北魏在都城洛阳专门接待东方诸族归附者之所。为四馆之一。馆因地而名,扶桑在东,日所出,《山海经》谓“大荒之中,旸谷上有扶桑,日所出也”,以扶桑泛指东方,故以此名之。位于宣阳门外永桥南,御道东。凡东方诸族
元朝建国前后由朝廷召集僧道两家各就其经典教义、史事所进行的辩论。曾经历二次。第一次在戊午年(宪宗八年,1258),那摩国师、少林长老福裕奏举道家《老子化胡经》为伪托,宪宗蒙哥召释道两家至开平府(今内蒙
1886—1936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索伦旗人。达斡尔族。历任骁骑校、呼伦自治会副会长、海拉尔警察局副局长、全蒙联合总会副会长、辅国公额鲁特总管、民国政府行政院顾问、蒙古经略使顾问、全国善后会议专门委员、
古沃沮族的一支。因分布于沃沮区域北部(一说在长白山北)而得名。《后汉书》等称其“去南沃沮八百余里”,史界比定分布地区说法不尽一致: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珲春、和龙、汪清等县地;一说图们江以北,兴凯湖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