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见“敖昌兴”(1795页)。
清代满洲八旗的组织序列。居上三旗之后。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死后,世祖福临为加强对八旗的控制,重新调整八旗次序,定镶黄、正黄、正白诸旗为上三旗,为皇帝亲兵;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
见“噶勒丹多尔济”(2504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察克布拉克接本部中末后旗界,西至讷固尔格图乌苏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温都尔哈喇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库特肯额里雅山接车臣汗旗。有佐领3。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石刻名。为哀悼辽兴宗仁懿皇后的石刻。刻于大康二年(1076)。有契丹小字和汉字刻的各一合。1922年6月21日,比利时传教士克尔文(L·kervyn)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中
1610—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次子。初封辅国公。清崇德元年(1636),从皇太极征朝鲜,围王都,进逼南汉山城,阻击援军,迫朝鲜国王李倧降。三年,从
?—1634后金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吴扎库氏。初率众归附,授牛录额真。天命三年(1618),从征明,以功擢甲喇额真。天聪二年(1628),随太宗皇太极伐明,攻锦州,先登城,受伤。八年,授世职三等甲喇章
位于内蒙古巴林旗北部索博力嘎苏木北。“比图”蒙古语意为“密林”。林中有泉,方圆15米,池里有6个泉眼,每个泉眼喷出不同味道的水,有苦、辣、酸、甜、涩、咸6味,神密奇妙。传说清同治年间,达利喇嘛到此,见
指※呼尔答部、※瓦尔喀、※窝集三部,故名。包括“野人女真”、海西和建州部分地区。境域南至吉林敦化、汪清等地,北达乌札拉(即前苏联阿枪斯克村),西连依兰,东抵日本海及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
见“莫那娄”(18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