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即敛才羌。其地在今四川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所辖茂县一带。贞元九年(793),其国王弟邓吉知随东女国王汤立悉入朝,唐授其职为试太府少卿兼冉州长史(一作丹州长史,误),隶茂州
见“涅剌部”(1933页)。
清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受清封为镇沅土知府。雍正六年(1728),鄂尔泰总督云、贵、广西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设置州县,改土司为流官。其与诸土司、土目俱被劾黜,怀怨,联合威远等地各族人民,杀知府刘洪度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一译“乌梁海”,明人称之为“黄毛”。兀良哈为一古老部落,居于贝加尔湖东西的原始森林中,部分进入南部草地及不儿罕山(今肯特山)。骁勇善战,曾为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立过显赫战功。其东迁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山哈”、或“山客”等。史书上称“畬民”、“畲客”或“峯民”、“峯客”。畲,音she(奢),意指刀耕火种或巢居的民族。分布于福建、浙江、广东、江西、安徽5省80多个县、市的部分山
见“道州蛮”(2299页)。
?—1627哈萨克贵族。※贾尼别克汗孙,贾勒木速檀(王)子。初称速檀。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从侄艾斯木汗继位后,与布哈拉和撒马尔罕统治者签订和约,规定塔什干及其周围地区240年内归哈萨克汗国管辖
即“松花江”(1295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长庆《唐蕃会盟碑》有载。系执掌经济财务的官员,有时也与军队中的筹粮及军需筹算相关。“资悉波”为执掌会计事务的官员,“折逋”意为“大”,约相当于大会计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速鲁董哈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任速鲁董哈为指挥同知,余为指挥佥事、镇抚等官。在今吉林省东丰县觉河流后金。正统十一年(1446)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