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沙尔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黑城”之意。康熙(1662—1722)中,准噶尔部噶尔丹占其地为牧场。清朝平定准部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建喀喇沙尔城。城周254丈,高1.3丈,有东、西2门。二十四年,设办事大臣。清朝在此大兴农田水利,当地维吾尔族赖以富裕。光绪八年(1882),改设喀喇沙尔直隶厅。二十四年(1898),升为焉耆府。1913年,改为焉耆县。即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黑城”之意。康熙(1662—1722)中,准噶尔部噶尔丹占其地为牧场。清朝平定准部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建喀喇沙尔城。城周254丈,高1.3丈,有东、西2门。二十四年,设办事大臣。清朝在此大兴农田水利,当地维吾尔族赖以富裕。光绪八年(1882),改设喀喇沙尔直隶厅。二十四年(1898),升为焉耆府。1913年,改为焉耆县。即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
见“移剌曷补”(2068页)。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碎叶城”(2351页)。
见“多博伯克”(85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维吾尔意为“团结”、“联合”,是本族自称。主要分布于新疆,以南疆为最多,少数散居于湖南桃源、常德等地。全国总人口7214431人(1990)。先民为公元前3世纪丁零、北魏时的高车、敕
清代六部侍郎。参见“阿礼哈昂邦”(1235页)。
即“岭表录异”(1395页)。
元代驿站名。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道上的驿站之一。蒙古语称“失八儿秃”,意为“有泥淖”。在今河北沽源县南10余里处。南接偏岭站,北按察罕脑儿站。其地有驿、邮亭、巡检司,住
见“上司”(114页)。
喀尔喀蒙古车臣汗旗旗庙。位于车臣汗部温都尔汗地区。为西藏式建筑。有庙宇四座,房舍200处,白塔3座。常住喇嘛两千人。下分科设札仓,有:却伊拉札仓(神学)、曼巴札仓(医学)、珠尔海札仓(星相)及珠德札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