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末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群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罗卜藏察罕附罗卜藏丹津叛清,旋又悔罪降。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博罗充克克河源(今青海湟水上源)。东接西宁府丹噶尔界,南至辉特南旗,西接东上旗,北至西右翼前旗。今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群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罗卜藏察罕附罗卜藏丹津叛清,旋又悔罪降。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博罗充克克河源(今青海湟水上源)。东接西宁府丹噶尔界,南至辉特南旗,西接东上旗,北至西右翼前旗。今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藏语音译。见“谿堆”(259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4—455年,凡2年。
鄂伦春族旧时住房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过去冬季多居此种住房。形状和内部设置与※仙人柱相同。构造:将长约1丈5尺的圆木劈成两半,斜立成圆锥形骨架,上盖以蒿草,再培上
?—124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檀。※湖邪尸逐侯鞮单于子。和帝永元十年(公元98年)※亭独尸逐侯鞮单于死后,嗣单于位。连年遣兵击北匈奴,多所虏获。安帝永初三年(109),受汉人韩
医书名。相传为明代纳西族医学家用汉文撰成。作者名佚,当是民间医生创作,经历代医生不断补充修订。共辑药物500余种,讲述每一种药物的临床效用、采挖时间地点、加工炮制方法等。是纳西族医学科学的重大成果。纳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柯尔克孜”,突厥语,系本族自称,一般释为“四十个姑娘”;另可解释为“四十个部落”;或谓为“草原人”等。主要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少数散居于其他各县和黑龙江省
见“伊循城”(806页)。
金代牌符。又称递牌。初,女真人尚无文字,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至完颜杨割(盈歌,1053—1103在位)时,采用完颜阿骨打建议,禁诸部擅制牌号,自是号令乃一。完颜阿骨打建国后于收国二年(1116)
东北水师旗营的最早称谓。清初,沙俄不断寇边,兄弟民族屡遭其殃。顺治十五年(1658)初造战船,后造粮船,先后设船厂、水营于乌喇(今吉林市)。康熙十三年(1674),将营船移于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