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中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托加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硕克图济农孙镇国公拉察布族裔。其子察罕喇布坦受封札萨克镇国公,掌旗务。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西滨黄河,东至巴哈图尔根接前头旗,南至阿尔坦果尔,西至伊克图尔根。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托加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硕克图济农孙镇国公拉察布族裔。其子察罕喇布坦受封札萨克镇国公,掌旗务。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西滨黄河,东至巴哈图尔根接前头旗,南至阿尔坦果尔,西至伊克图尔根。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参见“积利州”(1882页)。
?—1817清云南临安府纳更巡检司土司。哈尼族。嘉庆二十二年(1817),率子随清军前往镇压澜沧江以西※高罗衣(哈尼族)等领导的反对土司与清朝统治的各族人民起义,于逢春岭被义军击杀。
1673—172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肃武亲王豪格之孙,多罗温郡王猛峨第三子。康熙二十六年(1687),封三等奉国将军。三十七年(1698),授二等侍卫。四十年(1701),授正蓝旗满洲都统。
一作“弘化大长公主”,见“弘化公主”(645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字湘华。克勤纳平郡王曾孙女,兄景麟为嘉庆十三年(1808)进士。著有《佩兰轩绣余草》。
清代纳西族高僧。一作罗生。又名立相,俗姓和。云南丽江束河人。家道清贫,以编制竹器为业。后于福国寺出家为僧,进藏学经颇有成就。回丽江后,向滇、川之藏客富商募集资金,并得丽江府知府元展成捐助,于雍正五年(
①见“可汗”(491页)。 ②即“伊伐于虑鞮单于”(813页)。
一种笨重的犁杖。亦名“大抬犁”,或“大抬杆犁”。因驾牛不用套,在牛颈上驾横杆,用皮绳连接犁辕得名。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从事农业生产的达斡尔族聚居区。除铧子和犁镜购买外,其余木制部件均自造。一般
?—1784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雍正十三年(1735),由监生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改内阁侍读。乾隆十一年(1746),出为甘肃凉州知府。累迁山西布政使。三十一年(1766),因事夺官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