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热赫苏斯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新婚之喜,教导和祝愿新婚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并嘱托婆家对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管教。有固定的韵文和内容。词语优美,诗意浓郁,耐人寻味。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新婚之喜,教导和祝愿新婚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并嘱托婆家对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管教。有固定的韵文和内容。词语优美,诗意浓郁,耐人寻味。
见“勘定新疆记”(1985页)。
蒙古族一支,漠西蒙古诸部总称。蒙古族oirad的汉译,蒙元时期译为斡亦刺、外剌、外剌歹,明代译为瓦剌,清代译为卫拉特等。汉语“亲近”之意,常引申为“近亲者”、“邻近者”、“同盟者”。一说意为“林木中百
?—126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二世(末代)国王、蒙元时期大理第一代总管。白族。大理人。※段祥兴子。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天定(一说天定之前还有利正、兴正年号)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回族拳术。元末明初始于安徽。从第一代始祖沙阿訇起,至今已有20代。回族内部以“秘谱”相传。今流传于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及安徽蚌埠、滁县、阜阳、合肥、六安等地,均有门人。多在“查拳”门下,以查拳”为主,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萧挞里”(1996页)。
参见“玉资伯克”(477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兴宗※延庆宫。
860—909唐末五代初云南大长和国第一代国王。又名郑昶。南诏清平官郑回(汉族)七世孙,因世居南诏为官,融入白蛮(白族先民)。南诏王隆舜(877—897年在位)时,因献“龙珠”功,被封为“健士”(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