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吐蕃官制

吐蕃官制

在松赞干布以前,吐蕃已有官的名称和职务,藏语称“”,意似汉语“臣”。及其即位后,为适应吐蕃王朝的体制及统治的需要,对吐蕃官制作出统一规定。其官制分军政两种。军事官制有“四如”或“五如”(“”即“翼”)等,是军政合一的机构,故一人多身兼军政二职。即是军事长官“如本”(翼长),亦是相应的政务长官。详见“吐蕃兵制”条。政务官制分吐蕃王朝高级官吏和地方官吏两种。高级官吏中又分宰相及宰相僚属两大类。据长庆《唐蕃会盟碑》等史料载,高级官吏有大蕃宰相平章事及宰相、侍中宰相,而以国政蕃僧沙门宰相钵阐布地位最高。“宰相”藏语称“论茞”或“论茞波”。其僚属多称“”。其中亦分大相及副相两种,亦即大论及小论。管内务者称“曩论”,即内相,分内大相和内相。管外务者称“纰论”,即外相。各种相论内又分上、中、下(或为高、次、低)3种。普通朝廷命官称“”或“噶论”,亦有高低等级之分。具体有给事中(诏令承旨官)、悉南纰波(赞普侍从官)、刑部尚书(断事官)、岩奔(财政官或度支官)、资悉波折逋(大会计官)、戚本(司马官)、楚本(管理牦牛及军帐营幕之官)、昌本(法官)、侍寝官、宫廷卫官、勘舆官等。地方官谓之“域本”,管理地方事务。此外还有农官(兴本)、鱼官及商官(聪本)等等。各军事哨卡还设卡本,驿站设置顿官。其官又有尚论及论之别,“尚论”谓之“舅臣”,即与王室通婚之贵族官吏;一般官员称为“”。尚论在官阶及法律上均受优遇。为区别官员等级特设“章饰”(藏语称“益仓”),加以识别,有大瑟瑟(玉的一种)、小瑟瑟、宝珠、金、金饰银、大银、小银、大瑜石、小瑜石、颇罗弥、熟铜、黄铜、红铜、铁、木等10余种。“各以方圆三寸,缗上装之,安膊前以别贵贱”。章饰可以增减或撤消,均依功过定之。吐蕃“设官父死子代、绝嗣则近亲袭”。在河西吐蕃占领区,则设节度衙(又译作军部),置节度使掌握军政全权。下设都护、大都督、守备、安抚官、税官、水官、西本(田牧官)、秘书官、节儿(刺史)。其它田官、司法官等与吐蕃本部相同。该地官吏系统的特点是汉藏官吏并行,吐蕃借任命汉人为官以缓和汉藏间的矛盾,是以汉人治汉人政策的反映。同时还任命一些汉族僧官,如僧统、都法律等。无论吐蕃本部或是河西吐蕃占领区的官吏,特别是高级官吏,其任免权均掌握在赞普手中。凡建有殊功者,赞普则为之立碑刻写诏文,申明其后裔可承继为官,世代传袭。

猜你喜欢

  • 阿罗喊

    616—710唐朝官员。原籍波斯,出身望族。唐高宗显庆(656—661)年间,应唐政府召请,至长安(今陕西西安)任职。继受命为拂林国(东罗马)招慰大使,并与之建立良好关系。又为建武则天纪功碑立过功,累

  • 布依年

    布依族传统节日。明清时,多数地区以夏历十一月初一为岁首,定番州(今惠水县)以十月初一为岁首,后改为十二月为岁首。至民国年间,各地逐步改同汉族以正月为岁首,十二月三十晚为除夕,正月初一过大年。为布依族最

  • 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

  • 萨拉巴噶什

    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

  • 宝合丁

    ?—1271元朝官吏。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至元(1264—1294)初,任云南王忽哥赤属下、大理等三十七部(云南诸部)都元帅。控云南军政大权。至元八年(1271),与阔阔带、阿老瓦丁、亦速夫等密谋夺王

  • 阿知立

    清代云南丽江府改土归流的主要倡导者。又作木知立。丽江白沙人。纳西族。为人豪迈机智,有谋略和卓识,为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代表人物。明清于丽江设流官通判,但大权操于土官知府手中,通判无法改变“土府暴敛肆螫,

  • 陇川设治局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 东部喀喇汗王朝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 敌鲁

    ①见“耶律敌鲁”(1318页)。 ②见“耶律的禄”(1315页)。

  • 天星山古战场

    清代湘西苗族抗击清军的战场。位于湖南西部凤凰县禾库乡板吉门村境内。在万溶江上游,海拔761米,三面环水,悬崖绝壁,高不可攀。西面与蜡尔山台地相连,成马鞍形,仅一条小道直通山顶,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