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4—1835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
藏语音译,意为“内大相”。吐蕃官名。《新唐书·吐蕃传》:其官“又有内大相曰曩论掣逋”。为主管吐蕃内政之大臣。职位在“论茝”(大相、大论)之下。一般内务官则称“曩论”。内大相为内相中之最高等级,其下尚有
即“陶新春”(1960页)。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卡珞”,西方文献称“达夫拉”。分布在西藏西巴霞曲(河)流域北端比夏一带,人口仅数千人。传说系自天而降的女祖先列德罗登的后裔。包括比夏、夏波、米里和华多四个氏族。男子头戴板瓦
?—186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钮祜禄氏。骑都尉敖德六世孙。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銮仪卫整仪尉。道光时,官至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迁吉林副都统,授杭州将军,奉命率盛京官兵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
见“启昔礼”(1174页)。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
1724—1758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二代活佛。法名罗布藏丹彬多密。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十七世。孛儿只斤氏。※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曾侄孙,第四代土谢图汗惇多布多尔济子,和讬辉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