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条勒
见“迈买的明”(741页)。
见“迈买的明”(741页)。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1096—1135金宗室、大将。本名讹里朶,亦作窝里,后改名宗尧。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第五子,为人尚诚实,性宽恕,好施惠,魁伟尊严,人望而畏之。天辅六年(112
见“答剌麻八剌”(2240页)。
见“道克顿”(2299页)。
见“阿哈出”(1213页)。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见“逻盛”(2062页)。
契丹符契。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始制。以金属铸成,鱼形,一般长6寸,分左、右两半,各有字号。凡国家有事,调发军队,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待使者见守将后,经验证,大小、长短、字号全合,然后发兵。事毕,
契丹语,意“鬼风”。按契丹习俗,凡遇旋风,双眼闭合,用鞭向空中打49下,口念7声“坤不刻”,以禳厌。
见“斡儿乞纳”(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