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官
见“汉官”(616页)。
见“汉官”(616页)。
见“穷结”(1169页)。
见“坎城”(959页)。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
见“药杀水”(1603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甘丹寺座主”或“日丹住持”(方丈),又称“甘丹法王”,蒙古语作“噶勒锡呼图”。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黄教)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
一种在筷子上烙出美术图案的特种工艺。起于清末,盛行于河南省南阳回族中。采用伏牛山特产的质地坚韧、纹理细腻、色比象牙的冬青木作原料,经选料,刨光、定型,用铁笔烧红,在上面烙制美术图案和书法等12道工序制
唐代南诏行政区划之一。原为唐姚州都督辖地。天宝九年(750),都督张乾陀(张虔陀)激南诏国主阁罗凤反,阁罗凤发兵杀乾陀而据之。初属南诏之云南节度(治云南城,今祥云县云南驿),后云南城成为南诏王直辖的十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转户的人丁。详见“蕃汉转户”(2489页)。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