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郡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6)、至德(756—758)时,改邓州为南阳郡,治所在穰县(今河南邓县)。为荆、襄和关、洛地区的交通孔道。魏晋、南北朝时期,※南阳蛮居此。因当要冲,古代常交战于此。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6)、至德(756—758)时,改邓州为南阳郡,治所在穰县(今河南邓县)。为荆、襄和关、洛地区的交通孔道。魏晋、南北朝时期,※南阳蛮居此。因当要冲,古代常交战于此。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洮州(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一年(1475),其族217人入朝贡马及方物。虽礼部以“违例冒滥”上奏,终以既来不可拒为由,依常例给赐。十六年(1480),族人喃奔等来朝贡驼、马、甲胄
1504—1547明代蒙古可汗。又称博迪阿拉克(钵帝阿拉克)库登汗,亦克汗、或译作保只、不地、孛只等,明人亦称为小王子。孛儿只斤氏。※达延汗长孙,※图鲁博罗特长子。正德十二年(1517),达延汗去世,
部落名。又译特凌古特、捷连乌特。俄国人又称之为“白喀尔木克”、“山区喀尔木克”。成吉思汗时期依附蒙古。后海都叛元,为所辖。明代隶瓦刺。清代前期从属准噶尔部。主要驻牧于叶尼塞河上游至鄂毕河上游的阿尔泰山
见“乌苏里江”(341页)。
古河流名。又称无水、溪、水。水出故且兰,南流至无阳故县(汉置,治在今湖南芷江)。东南入沅水,谓之无口。为五溪之一,据郦道元《水经·沅水》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1737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中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拉扎布之子。雍正元年(1723)因父拉扎布附罗卜藏丹津反清,逃奔巴尔喀木,偕弟旺舒克喇布坦降清。九年,因劝阻其父附土尔扈特诺尔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置于汉高昌壁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见“柳条边”(1576页)。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赫舍哩氏。大学士希福曾孙。雍正元年(1723)进士,授庶吉士,散馆编修。十二年(1734),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十三年,命在尚书房行走。乾隆元年(1736),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