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新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地清册》和《庄园册》中有登记。租额分活租与定额分成租两种。其中将所收粮食除去种子后,主佃对半分的,称为“藏协”;庄稼成熟后,不扣除种子,在田间连秸杆对半分的,称为“茶协”。定额分成租,系事先规定租额,不管年景好坏,均照数缴纳。正常年景,租额约占粮产量的三分之一或稍多。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地清册》和《庄园册》中有登记。租额分活租与定额分成租两种。其中将所收粮食除去种子后,主佃对半分的,称为“藏协”;庄稼成熟后,不扣除种子,在田间连秸杆对半分的,称为“茶协”。定额分成租,系事先规定租额,不管年景好坏,均照数缴纳。正常年景,租额约占粮产量的三分之一或稍多。
西域古地名、国名。西汉西域三十六国之一。《汉书·武帝纪》作渠黎。天汉二年(前99),与其他五国向汉朝贡。其地东北邻尉犁。征和(前92—前89)前,归汉朝直接统治,设城都尉。有130户,1480人,胜兵
见“太不花”(272页)。
北魏大臣。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其先世领叱罗部落(一说本新罗种人内入者),后为拓跋鲜卑附臣,改叱罗为罗氏。东晋太元十年(385),匈奴独孤部刘显杀刘眷自立,又欲杀拓跋珪(北魏道武帝),结护珪奔贺
书名。白寿彝主编。共分四册。辑录清代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回、撒拉、东乡、维吾尔等族反清起义资料。该书资料丰富、全面,并注明资料来源、版本。1952年12月,由上海神州国光社,作
即“鹤公祠” (2538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隶布特哈旗。官至御前侍卫、都统。道光十六年(1836),为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统治,请裁布特哈满州官员8名,布特哈索伦、达斡尔官缺,由各部落挑选。又以旗佐官丁苦于送貂朝贡
元边疆地区官署名。斡端(今新疆和田译称)原为西辽属地。成吉思汗十三年(1218),蒙古将哲别擒杀乃蛮王子屈出律后,蒙古军继续攻取西辽辖地,其地遂入蒙古,置达鲁花赤以统之。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36),
明哈密忠顺王。一作拜牙郎。蒙古贵族。忠顺王※陕巴子。弘治十八年(1505)冬,父卒,自称速檀,寻袭封忠顺王。明廷给冠服、彩缎、盔甲、弓箭等,命都督奄克孛剌仍掌哈密卫印信,偕都督写亦虎仙辅助之。屡遣使至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1617—1669清宗室。满洲正白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之子。崇德二年(1637),参与略朝鲜。四年,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