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见“耶律德光”(1323页)。
明代蒙古官名。源于汉族封建王朝,元代因之,位列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之首,正一品,授银印。明代蒙古成为非成吉思汗家族领主(即赛特)的最高职位。拥有大量领地、牲畜、属民和军队,往往又是※土绵(万户)、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招抚治古等18寨苗族首领龙答哥等175户,皆内附。以其地设长官司,龙答哥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
即“乃颜城”(38页)。
清末湘西苗疆古学堂。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吉信镇。同治十三年(1874),贵州省署贵东兵备道吴自发回籍省亲时建。因院址临罗布潭、杨柳潭、漆树潭三潭,故名。建筑形式为课堂、宿舍左右对称,画廊、曲栏前后连接之四
吐蕃官名。藏文写作“lo tsaba”,有两种含义:在佛教界指专译佛经的“译师”;在官场指专管翻译或译写往来文函之职,或称作“译人”、“通事”。后世又称之为“舌人”(担任口译工作者)。
见“乞勒尼卫①”、“乞烈尼卫”(125页)。
藏传佛教咒语名。藏语称“嘛呢意珠”。即“观音六字明咒”。六字即“唵、嘛、呢、叭、咪、哞”。源自梵文。唐代已被吐蕃尊信,敦煌石窟题记中到处可见。或书于寺院,或刻之于石,铸之于金属器皿,印之于布、纸,或藏
即“粟末靺鞨”(2189页)。
古城名。又作洪和城。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秦汉时为羌人居地。北魏置郡。太和十四年(490),吐谷浑王伏连筹拒魏孝文帝诏,称疾不入朝,且修洮阳、泥和2城置戍。其地遂为吐谷浑所据。次年,二戍为枹罕镇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