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简称“其美”。藏语音译,意为“不生不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封建牧主把一定数量牲畜交给牧民放牧,此后不管领放的牲畜生与死,每年得按原领牲畜头数收租,世代不变,故称。牧主经常将老弱病畜强迫放给
亦作按班章京,满语音译。清初八旗内的显贵大臣。分职、爵两名:①职官名。后金天聪八年(1634),由职名总兵官改称。清顺治四年(1647)又申明,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等职,皆管兵官衔,授此官者即照此衔称呼
西域古国名。王治鸟飞谷(今帕米尔阿赖谷地)。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口1000余,胜兵480。属西域都护。居民原为塞种部落,从事游牧。民俗、衣服类乌孙。三国时并入疏勒。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属田亩制度。吐蕃有专供王族使用的“王田”,称作“杰兴”。而“奴田”称作“阐兴”(bran shing)。其意有两解:一指专供奴隶耕种的田地,二指赞普将连同耕种田地的奴隶一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见“耶律天德”(1307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东北陇木头。其长官陇木人,杨姓。官职世袭。辖玉亭、神溪等12寨。嘉靖间(1522—1566),长官使杨翱随总兵何卿征白草羌有
502—569西魏、北周官员。字永宾。鲜卑段氏,先世辽西(一说辽东)石城人。晋幽州刺史※段匹䃅之后。曾祖段愄为北魏黄龙镇将,遂迁至高陆河阳(今陕西高陵县)。魏正光(520—525)末,六
见“巴岳特”(410页)。
参见“壮大”(8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