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1763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郎后裔,辅国公巴赛之子。初授辅国将军,袭辅国公。乾隆元年(1736),授正红旗满洲都统。三年,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752),祖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
?—1870清朝大臣。字谷山。山东菏泽人。回族。道光二十七年(1897)进士,安徽建平知县,署合肥,吏事练达,以勤明称,精力过人。咸、同年间参加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捻军起义。同治三年(1864),任浙江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今青海循化境。属河州卫。其族人因早即归附明廷,故又被称为“熟番”。隆庆二年(1568),其族受蒙古部抢掠,损失严重。入清后,归青海循化厅管辖。
参见“祭腾格尔”(2090页)。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一作徒何州。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芮奚部为徒河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
即“完颜宗峻”(1156页)。
即“弘吉剌”(644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
?—720?唐代奚族部落联盟将领。为牙官。部落联盟首领李大酺附唐,尚唐固安公主。玄宗开元八年(720),大酺率兵讨契丹,战死。弟鲁苏嗣位。于时,他策划奚族谋反,事为固安公主所知,遂置酒诱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