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勐吴

勐吴

见“夺木奢”(720页)。

猜你喜欢

  • 扎什城衙门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

  • 香蜡田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 图们汗法典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 帕觉拉康

    见“帕拉哇”(1399页)。

  • 仆燕水

    辽代河名。亦称仆斡水,渤海时称忽汗水,皆同名异译。即今牡丹江。女真语音译,“仆燕”为“恶疮”之意。金昭祖完颜石鲁在统一女真族各部的过程中曾耀武于青岭(今张广才岭)、白山(今长白山),顺者抚之,逆者讨之

  • 浩罕

    ①国名。又作霍罕、敖罕、郭酣、蒿汉。位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18世纪初年以前,受制于布哈拉汗国艾米尔。后乌兹别克“明”氏族额尔德尼伯克(1753—1770)势力扩大,遂置官自立,并占有浩罕、安集延、玛尔

  • 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 土默特高等学堂

    清内蒙古学校名。雍正二年(1724)土默特旗当局在归化城文庙西设立土默特旗官校,选收蒙古贵族子弟学习蒙、满、汉文,是内蒙古地区最早的学校之一。初仅有学生9名。不久改名为“启运书院”,学生增加到90人。

  • 阿条

    见“罗泼”(1415页)。

  • 虎儿文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虎尔文卫,《满洲源流考》作哈勒珲卫。永乐三年(1405)正月置,以部人绰尔布鼐、额尔吉纳等为指挥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