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头眷
即“刘眷”(859页)。
即“刘眷”(859页)。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旁系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大仓租地而言。大仓租地设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小仓租地不设仓长,仅由协同管理人员与承租人缔结契约,承租人按约耕种、纳租。参见“大仓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1875清朝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嘉庆帝※顒琰第五子。嘉庆二十五年(1820),道光帝即位,封惠郡王。道光十九年(1839),进亲王。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天国北伐军进逼北京,授
汉朝统治下的乌桓骑兵。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摆脱匈奴统治,率众附汉。汉帝以留作宿卫为名,将大批乌桓骑兵编为“乌桓胡骑”,由宿卫兵校尉及司马、胡骑司马统领。“引乌丸(桓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额布根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见“吐豆发”(766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傣语称“蜀欢”、“亮欢”。傣族传统礼仪之一。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在祝贺结婚、久别重逢、婴儿新生或建成新房时举行。由年长者将红线拴在被祝贺者手腕上,以求吉祥。在婚礼中,则表示祝贺新婚夫妇白
蒙古早期采用的一种自然历法。此种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年,每见月圆为一月,“其俗每以草青为一岁,人有问其岁,则曰几草青”,“见草青迟迟,方知是年有闰月也”(《蒙鞑备录》)。后改用十二生肖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