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基本内容:一是通过高级会议的形式,共同决定立汗、罢汗;二是发挥“八和硕贝勒”的集体智慧,共议国政,共商国事;三是以这八人公举贤良、黜谗佞,直至任免某一主旗贝勒。此制对清初政治有一定影响,而王大臣会议制的确立,亦与此有关。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基本内容:一是通过高级会议的形式,共同决定立汗、罢汗;二是发挥“八和硕贝勒”的集体智慧,共议国政,共商国事;三是以这八人公举贤良、黜谗佞,直至任免某一主旗贝勒。此制对清初政治有一定影响,而王大臣会议制的确立,亦与此有关。
即“仆散忽土”(320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起事。云南三司请发兵捕之,朝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通事段保等往谕,遂归服,遣散其众,民得安居。
见“颇罗鼐”(2139页)。
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桂阳蛮渠帅。习有武功,家有财富。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①蒙古国巫师。晃豁坛部人。千户长※明里也赤哥子。任本部萨满,号“帖卜腾格里”,(意“天之使者”)。初与父俱事铁木真父也速该。宋乾道六年(1170)也速该死后,一度投靠札只刺部札木合。淳熙十六年(118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即“阿骨打”(1212页)。
?—1759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雍正三年(1725),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十年(1732)迁侍读。乾隆初,迁御史,擢通政使。任内务实,仗义执言。曾针对时弊疏言题奏要务贵于详明,不得滥用浮词。又参
旧时瑶族地区盛行的一种迷信习俗。凡家中小孩体弱或多病须“拜寄”于某人或某物以消灾,使孩子得以健康成长。若“拜寄”对象是人,必选人畜兴旺和健康长寿的老人,越老越好,要请巫师举行一定仪式,“拜寄”后,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