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者屯河千户所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唐代渤海国康王大嵩璘年号。794 (一说795)—809年,凡16年。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①清高宗弘历年号。1636—1795年,凡60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高宗弘历(643页)。
即“阿巴特”(1201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
见“猛安谋克”(2077页)。
见“音同”(1718页)。
见“玉树二十五族” (477页)。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时各又分裂若干部,凡25部),南室韦诸部首领称※“余莫弗瞒咄”,北室韦诸部首领用此称。其下每部有※“莫何弗”三人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