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舞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即“丸都城”(129页)。
唐代南诏国第九世王劝利晟年号。从817—819年,凡3年。
壮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有用汉字记壮音的师公唱本。内容由雷王收租、拔龙须、求雨、斗雷王、擒雷王、雷王逃走、启明星、兄妹结婚、结尾等九部分组成。记“卜伯”与雷王相斗的故事。反映了壮族先
葡萄酒的一种。南北朝时高昌之特产。其中以八凤谷冻成者为上品,终年不败,常入贡内地。为当时酿酒工艺高度发展的产物。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汉语称“本地黎”。黎族一支系。主要分布在海南岛白沙县境。以农业为生,农作物主要有稻米、玉米、薯类,解放前园艺极不发达。手工业有纺织、编织、制陶等。过去男子服饰极简单,下身仅围一块腰布,也有穿上衣和裤子
见“惕隐”(2104页)。
云南地方志书名。元李京(字景山)撰。4卷。成于大德七、八年(1303—1304)间。自述作是书经过及内容为:大德五年春,奉命为乌撒乌蒙道宣慰副使,比到任,因“八百媳妇”战事,措办军需,二年间遍走乌蛮、
见“六部奚”(382页)。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