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蒙关系史料
书名。(俄)戈利曼、斯列萨尔丘克主编。是书共收录文献136件。大部分为中央古代文书档案库西伯利亚衙门、外务衙门、喀山宫廷衙门存档,前苏联科学院档案馆列宁格勒分馆中有关托木斯克、托博尔斯克、叶尼赛斯克等城镇衙署的文书抄件,也有部分被收录。书前附有编者撰写的绪论。是研究17世纪中期卫拉特历史及早期俄蒙关系的重要史料。
书名。(俄)戈利曼、斯列萨尔丘克主编。是书共收录文献136件。大部分为中央古代文书档案库西伯利亚衙门、外务衙门、喀山宫廷衙门存档,前苏联科学院档案馆列宁格勒分馆中有关托木斯克、托博尔斯克、叶尼赛斯克等城镇衙署的文书抄件,也有部分被收录。书前附有编者撰写的绪论。是研究17世纪中期卫拉特历史及早期俄蒙关系的重要史料。
见“诸抹”(1951页)。
1605—1652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礼烈亲王代善第四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从太宗攻宁远城,战明总兵满桂,被创。清崇德五年(1640),从多尔衮围锦州。六年,偕辅国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主管文笔、缮写、公文、信函、文书诸事。在唐代相当于“书记”官一职。近似清代的文书或秘书仲译。
即“五国城”(263页)。
参见“怀信可汗”(1117页)。
见“昆憨”(1409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罗哲彭措南杰”(1423页)。
书名。共8册。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等编。1975年末,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组织各方人力,组成吐鲁番文书整理小组,在新疆博物馆已将绝大部分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