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速把亥”(1840页)。
哈尼族土司。隶临安府。因所属三部之一名教化山,故又称为教化山部。明天启《滇志》: “教化三部长官土官荞乍,和泥人,洪武(1368—1398)中授副长官,传至张泽未袭,土舍张德胜用事,子张明听袭。”道光
书名。元黄溍(1277—1357)撰。43卷。内初稿3卷,临川危素编次;续集40卷,门人宋濂、王祎编次。作者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字文晋、晋卿。延祐进士。历任台州宁海县丞、诸暨州判官、国史院编修、翰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即“雅德根”(2197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调云南大理府张起朝从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留镇建昌(今西昌市),授威龙州(治今四川德昌县西南)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改为威龙长官司,以张氏为长官
见“真宝”(1818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由同一祖先的后代所组成的集团”。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氏族组织的残余形式。约16世纪中叶,傈僳族诸氏族在陆续进入怒江地区过程中,因不断遭逢战乱,氏族组织逐渐解体;定居怒江后,诸氏族散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