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帖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兀良合、兀良合惕、兀良罕、兀良孩、嗢娘改等。辽代已见于史载,称“斡朗改”,为辽五十九属国之一,辽置斡朗改国王府治之。分二种,一种为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部众为成吉思
513—572北周宗室大臣。字萨保。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兄宇文颢之少子。父死,随泰在葛荣军中,荣败,迁晋阳。北魏普泰元年(531),至平凉(今甘肃
即“旧察津毕其格” (524页)。
旧时云南贡山独龙族向封建土司缴纳各种贡物的总称。因独龙族当时被称为“俅人”,故名。元、明、清三代独龙族受丽江木氏土司及其下属一些土千总统治,被迫定期缴纳各种贡物。清代,曾规定每年每户缴银1钱、黄蜡半斤
见“袁纥”(1820页)。
?—166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古特氏。察罕子。天聪五年(1631),从征明,围大凌河,败监军道张春等援兵。六年朝觐太宗皇太极。八年(1643)正月,尚郡主,封和硕额驸。数年中屡随军征明,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约40万(1977年),主要分布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西部平原及兰屿岛上。在外,祖国大陆共有2909人 (1990年)。因住地与文化特征的差异,内部又分※平埔人(主要散布
即“六城”(3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