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见“铁哥”(1876页)。
见“沙班”(1125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在长庆《唐蕃会盟碑》中有载,为赞普之“侍从官”或“近侍官”。此职在吐蕃囊日松赞时已有,在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兴佛诏书中亦列有此官职名称。
元朝宗王。又译脱烈铁木儿、朵列帖木儿、秃列帖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楚王牙忽都子。成宗大德三年(1299),从怀宁王海山(武宗)抚军漠北。五年,随军力战叛王海都、笃哇军。在军10年,战功颇著。十一年,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阿奇卫,并说清代有阿实河在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县境)东北400里。
古地名,今山西襄汾县西南汾河东岸柴庄。北魏天兴五年(402),北魏拓跋珪、长孙肥率军败后秦姚平于此,见“柴壁之战”(1863页)。
?—1253蒙古国将领。又译忙可撒儿、蒙哥撒儿。察哈札剌儿氏。那海子。初事成吉思汗子拖雷,随从征宋,攻凤翔。元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蒙哥西征,战斡罗思、阿速、钦察诸部,均有战功。后任蒙哥藩邸札
1327—1379元末明初诗人、教育家。字子中。江西进贤人。回回人。先世西域人,为簪缨显贵之家。祖父官江西,遂定居。幼年,师事江西学者夏溥、毛元庆等研习儒学,喜谈兵书,热衷仕途;五举不第,于泰定元年(
见“毛里孩王”(360页)。
?—1889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东阁主人,宣宗※曼宁第五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袭惇郡王。咸丰五年(1855),降贝勒。六年,复封郡王。十年(1860),晋惇亲王。卒,谥勤。著有《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