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弗莫瓌
见“乙瓌”(3页)。
见“乙瓌”(3页)。
见“和卜罗卫”(1448页)。
1781—184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阿不都热依木·那札尔。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出身于手工业者家庭。童年就学于艾提卡麦德力斯,精通波斯语和阿拉伯语。自道光十年(1830)起,一直任喀什噶尔阿奇
见“巴笃理”(411页)。
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说亲仪式”。男子长到10多岁,便由父母为之物色对象。有的全由父母包办,有的则是自己于社交场合认识后告诉父母。说亲时,男子不去,只由男方父母或亲友携礼物前往。如女方有意,便收下礼
藏语音译,又称“劳让”,意为喇嘛管理者。解放前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中管理宗教的官员。例由土司之兄充任,无兄者,其姊亦可任之。僧人身份,着僧服,信本教(黑教)。可代土司处理事务,无直属百姓,由土司指
即“安登俊”(910页)。
1177—1224蒙古国将领。字君宝。本姓耶律氏。契丹族。善骑射,武力超人,貌黑,人称“哈喇元帅”。祖世为辽代望族,金世宗大定(1161—1189)初年,因避移剌窝斡兵事,徙辽西,更姓王,遂为义州开义
见“石汗那”(450页)。
?—1732蒙古喀尔喀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额尔德尼阿海长子。康熙五十年(1711),父卒,袭土谢图汗位。五十一年,至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为备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
?—1470明宪宗朝儋州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儋州七坊峒人。黎族。成化五年(1469),土舍王赋(一作贼)侵夺七坊峒黎人田土,诸黎蓄恨。乘王赋往临高祭扫之机,刻箭传约,合谋截杀王赋,未果。后拥众自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