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靺鞨(勿吉)著名7部之一。因居黑水(今黑龙江)近旁得名。《隋书》等称其“在安车骨西北”,当在安车骨部东北,约分布在松花江注入黑龙江后至奇集湖附近的黑龙江南北两岸(一说在黑龙江下游),为7部中处最北者。
①见“耶律谷欲”(1313页)。 ②见“萧韩家奴”(2002页)。
即“豁罗剌思”(2581页)。
战国时中山国末代君主。亦称“中山王胜”。周赧王十六年(前299),赵武灵王派出精兵强将20余万攻破中山国,中山王逃亡,死于齐国,遂被立为中山国君,完全受制于赵国。十九年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啜勒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蒙古族传统弹拨乐器。亦称二弦。也在满族中流传。13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中曾记载此琴。清代《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中亦有此琴的记载和绘图。今多为妇女喜爱。木制,琴头为龙首,弦轴左右各一。长颈,长方形音箱,
黎语,意为“带猎犬的人”,即狩猎头人。过去海南岛黎族习尚狩猎,并且在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地位,通常每年农历十二月至翌年一二月为狩猎最活跃的季节,多以集体进行。出发时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推出一个熟悉野兽生活
呼和浩特地区元代古碑。建于延祐七年(1320)。碑高2.85尺,宽2尺。由裕斋后人李文焕撰书,刘仲义刻石。碑文记述古丰州地区的历史、地理方位、风土人情、名胜古迹、行政管理等。从碑文中还可看到宋代该地“
见“蕃汉转户”(2489页)。
①南北朝时汉国皇帝侯景年号。551—552年,凡2年。 ②唐代渤海国简王大明忠年号。818年,凡1年。